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王英海、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英海持有公司股份 5,246,32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5.0445%,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0192%);股东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246,32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5.0445%,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英海、御硕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王英海 5,246,327 5.0445%
2 御硕投资 5,246,327 5.04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王英海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 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的 2.0192%。(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不得低于 18.12 元/股。
(二)御硕投资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040,000 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000,000 股的 1%(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不得低于 18.12 元/股。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
股东王英海、御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做出的关于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如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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