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包轶骏)
本人在 2025 年度担任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宇股份”)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包轶骏,男,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员;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
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
浙江九州量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杭州同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慧
目圆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蓝宇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式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包轶骏 5 5 0 0 否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参加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意见。本年度,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
对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本人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调整为郭振荣、王海明、孙敏虎组成,调整前本人继续履行薪酬与考核相关委员职责。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5 次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并对《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事项予以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予以审核,与其他委员就2024 年度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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