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孙敏虎)
本人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担任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蓝宇股份”)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敏虎,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7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 年
8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正式担任蓝宇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0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 式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孙敏虎 2 2 0 0 否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参加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意见。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本人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起正式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 次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等事项予以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事项运作,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信息真实准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开展现场工作,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稳健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及时与公司管理团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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