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积极开展工作,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中汇事务所在为公
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
2、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由公司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范》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6 年 1 月,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6 年 3 月,在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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