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路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8 人,其中董事梁禹鑫先生、金豫江先生,独立董事刘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经营管理层所作的年度工作报告,与会董事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与发展目标,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军先生、刘思女士、刘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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