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47,328,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1,564,814.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
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6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金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0股后的147,328,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
月11日。
四、分红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64 杨学新
2 08*****536 常州瑞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448 常州瑞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59 常州瑞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东杨学新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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