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
师 2,36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9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
公司 2025 年度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中瑞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2025 年年度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2025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
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沟通。
3、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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