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上述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的
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职责权利相适
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
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
方式,特制订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本
方案”)。
二、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考核范围为公司当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及履职情况。
三、原则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2、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4、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四、组织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的制订,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薪酬构成和发放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该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或者其他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福利费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董事的特殊贡献、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补充。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后决定,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董事薪酬;
2、公司非独立董事,若其未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该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工作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福利费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贡献、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个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评后决定,并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其报酬总额,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根据实际任职期限核算并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制订生效及解释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批,修订时亦同。
本方案中提及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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