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26.94% 18.13%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41.05% 28.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58.68% 42.81%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 A≥Am X=100%
均值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An≤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下同;
2、归属比例“X”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与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 面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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