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77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钛铂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钛铂
锶”)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向西安钛铂锶为支付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品采购货款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货款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西安钛铂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为西安钛铂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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