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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01:23 股吧网页版
诺瓦星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褚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褚华,作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褚华,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博士学历,教授职称。1998 年 7 月至今,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褚华 11 11 7 4 0 0 2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参与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治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主持了日常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日常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新增会计估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内审部的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日常会议,对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研判,并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投资方向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2025 年 7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
拟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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