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6-013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 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编写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包括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及 2026 年工作展望等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闫玉新先生(已离任)、毛志宏先生(已离任)、 张建奇先生(已离任)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留闯先生、国瀚文女士、褚 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
排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81,912,486.93 元。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截至 2026 年3 月 31 日的总股本92,448,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
后的 88,870,033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9.00 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人民币 79,983,029.70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后的股份数如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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