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3,791,385.1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7,000.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合计 70,0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3,791,385.19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43,791,385.19元。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7,000.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000.00
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 14,379.1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合计 84,379.1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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