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5 18:01:42 股吧网页版
优优绿能: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张媛媛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媛媛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由于张媛媛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张媛媛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媛媛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媛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媛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严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严婷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严婷女士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自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严婷女士将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无变化,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严婷、曹松涛、钟晓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严婷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曹松涛、严婷、邓礼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柏建国、邓礼宽、曹松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柏建国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4、曹松涛、严婷、柏建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松涛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四、备查文件

1、张媛媛辞职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婷,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
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就职于英国石油公司,任(广州)液
化石油气业务部财务控制助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就职于华为技术
有限公司,历任报告中心财务分析专员、财务与分析项目组成员。

截至本公告日,严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