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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8 18:51:03 股吧网页版
优优绿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6月18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4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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