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9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同时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予以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
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之日止。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及邓礼宽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柏建国先生、邓礼宽先生、钟晓旭先生3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2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及1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同意提名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同意提名邓礼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同意提名钟晓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柏建国先生及邓礼宽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张媛媛女士、曹松涛先生2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媛媛女士、曹松涛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结业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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