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
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00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支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具体核发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施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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