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0 元,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柏建国、邓礼宽、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控制的公司股东深圳市优电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电实业”)和深圳市星耀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耀实业”)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 50%以上(含 50%,下同)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 个月。
三、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延期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 441A011051 号),2025 年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9,282.06 万元,较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24,476.68 万元下降 62.08%,触发上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延长股份锁定到期日
柏建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事长、总经理
邓礼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事、副总经理
优电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星耀实业 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柏建国 2028 年 6 月 4 日 2028 年 12 月 4 日
控制的公司股东
注: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股东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张腾夫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