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7:57:29 股吧网页版
肯特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 301591 证券简称: 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07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2、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3.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612,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78,409.0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334,490.92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4]B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天津氟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密封件与结构件等零部件扩产项目 17,280.00 17,280.00

2 四氟膜扩产项目 6,320.00 6,320.00

3 耐腐蚀管件扩产项目 4,402.00 4,402.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13.50 3,213.5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35,215.50 35,215.50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氟膜扩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投入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四氟膜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科达二路 11 号”变更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一大道 10 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变更为“自建厂房”,投资金额相应由“6,320.00 万元”增加至“13,700.00 万元”,将该项目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