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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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200号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肯特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肯特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肯特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肯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肯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肯特股份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3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612,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78,409.0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334,490.92 元(含超募资金 7,179,490.92 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 W[2024]B02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47,588,790.4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为 210,607,691.71 元。截至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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