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五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管理、采购管理、业务外包、生产与成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全面预算、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影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管理理念、企业文化、风险理念、内部审计、人事管理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特点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部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沟通:识别、收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及时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
(八)检查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结合进行。
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第八条 公司应加强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建立相应的控制制度和程序。
第九条 公司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系统持续收集与战略、经营、财务、法律等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条 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三章 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至少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
(三)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
(四)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五)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六)要求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定价、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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