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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44:25 股吧网页版
肯特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永如-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高永如(已离任)

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永如,中国国籍,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江苏金陵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市劳动局、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滨金陵饭店有限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利民纸品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江苏日月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博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润类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晟琨企业服务(南京)有限公司等。现任江苏三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榕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南京信息工程
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实际出席 是否连

应出 缺席 应出

董事会次 委托出 续两次 实际出
任职 席董 董事 席股

姓名 数(现场/ 席董事 未亲自 席股东
状态 事会 会次 东会

通讯方 会次数 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式) 事会

高永如 离任 1 1 0 0 0 1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高度重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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