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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44:25 股吧网页版
肯特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文光先生、胡亚民先生、潘国光先生、杨烨女士、陈朝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允斌先生、杨春福先生、严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允斌先生、杨春福先生、严兵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高允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文光先生,男,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氟塑料加工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南京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促进协会副理事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生导师。曾先后成功主持和领导多项国家、省、市科学研究项目和自选研究项目,研发成果先后获得中国优秀专利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曾任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三所助理工程师及工程师、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五所高级工程师、副所长、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南京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三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杨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998,000 股,通过南京三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9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0,5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7%。杨文光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烨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朝曦先生系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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