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高允斌
作为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被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允斌,中国国籍,硕士。曾任江苏淮阴财经学校教师、下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省税务事务所副所长、江苏苏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赋国瑞兴光(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南京国瑞兴光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沃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
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实际出席 是否连
应出 缺席 应出
董事会次 委托出 续两次 实际出
任职 席董 董事 席股
姓名 数(现场/ 席董事 未亲自 席股东
状态 事会 会次 东会
通讯方 会次数 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式) 事会
高允斌 在职 6 6 0 0 否 3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高度重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 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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