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太力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7.0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54.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6,952.07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121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太力科技已公开披露的《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太力武汉生产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2,023.10 32,023.1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380.80 7,380.80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4,819.50 4,819.5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4,223.40 54,223.40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1)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能够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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