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9:08:24 股吧网页版
太力科技: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应用指南、《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包括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及其核算单位。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结构

第三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财务部是具体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中心,其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财经、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及控制制度,并监督其执行,及时反馈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三)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提供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

(四)编制财务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算的考核工作;

(五)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对内部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六)参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七)监督公司财务收支,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法正确计算缴纳各项国家税费;

(八)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做好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九)对下属公司、内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后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一)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保守公司秘密;
(十二)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有以下财务管理权限: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三)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设置公司财务管理机构;

(四)负责组织公司投资决策,并对决策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五)依法保障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履行职责;

(六)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六条 财务总监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监督公司各项财务活动,审核公司财务决算等重大财务事项;

(二)组织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三)组织领导公司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调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善建议;

(五)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从经济效益角度提出主导意见、监督公司重大购销合同的签订、提出公司产品定价方案;

(六)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筹集、统一调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七)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与财务相关的董事会议案;

(八)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人的职责:

(一)宣传落实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订和落实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合理人员分工,保证公司财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与财务相关的内控制度,落实规范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与高效运营;

(三)具体负责银行借款等资金筹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四)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按期报送会计报表,并对报表计算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五)拟订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草案;

(六)具体组织公司财务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财务信息化水平;

(七)参与公司的决策,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八)加强成本费用管理,配合做好公司各项经济责任制考核;

(九)加强与银行、财税等部门的沟通,用好各项优惠政策。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八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