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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24:41 股吧网页版
太力科技: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及
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范和制度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在充分考虑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满足公司需要的内控组织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内部
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均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主要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需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匹配发展战略、结合业务流程的变化,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要求,并结合自身组织架构和业务特点,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总部及控股分子公司;围绕内部控制评价五要素,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21 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和程序

审计监察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组织架构、业务模式和管理特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计划,查阅复核了包括制度文件、系统流程、审核记录在内的控制文档和执行资料,进行实地走访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运用比较分析、穿行测试等方法进行重新验证,通过以上评价和分析工作,保障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评价结论的
有效性,进而保障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1、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力争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股份公司制企业,形成了由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2025 年,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对《广东太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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