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人,注册会
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声森,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婷,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版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与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审计重点、审计程序、时间安排及人员分工。审计工作围绕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应收账款计价、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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