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1595 证券简称:太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制定原则
1.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程序合法合规。
2. 匹配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行业地位、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相适应,
与激励对象岗位职责、个人绩效、贡献度相挂钩。
3. 公平性原则:统筹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向关键岗位、核心技术人才及生产一线倾斜。
4. 激励性原则:强化绩效薪酬的激励作用,兼顾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引导激励对象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增长。
5. 透明性原则: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等信息按规定披露,接受股东及相关方监督。
四、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14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额外领取其他薪酬或福利。
2.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重要依据,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兑现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执行。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监管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另行制定具体方案并履行相
应审议程序。
五、其他说明
1. 本方案所列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代扣代缴;公司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离任时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绩效考核结果及相关规定处理;获得连任或续聘的,上述薪酬方案保持不变;新任或新聘的,适用上述薪酬方案,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
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
4.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方案与日后施行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最新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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