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8:16:01 股吧网页版
瑞迪智驱: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301596 证券简称:瑞迪智驱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自查期间(2025 年 9 月 17 日
至2026年3月17日)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自营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系因场外收益互换交易过程中对冲风险之需要。上述交易不带有自营的择时、选股观点,不以博取股票上涨收益为最终交易目的,且交易时未获取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形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所有自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限定了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