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股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主体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
(四)投资额度
拟以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由公司统一进行的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存单、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单个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蒋迪 杨华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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