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华扬东路 8 号扬州惠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明旭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95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700%。其中: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8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5,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其中: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3%。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31%;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69%;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01%。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 %;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31%;反对 3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69%;弃权 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0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15,6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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