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钟明先生、杨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13%)董事钟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3%)。
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13%)董事、副总经理
杨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1%)。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钟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钟明 董事 7,200,000 5.13
2 杨健 董事、副总经理 7,200,000 5.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钟明 集中竞价 1,300,000 0.93
2 杨健 集中竞价 1,000,000 0.71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钟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1)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按照规定公告。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5) 发行人可能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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