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066,014.63 元,提取盈余公积
8,627,477.9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32,164,360.15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86,274,779.75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8,627,477.9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461,364,530.0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32,164,360.15 元。
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40,4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452,8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452,8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59%。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事宜。
5、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452,800.00 25,286,4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066,014.63 107,889,419.40
-
研发投入(元) 30,603,212.67 31,355,805.77 -
营业收入(元) 520,261,694.49 662,462,390.7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32,164,360.15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61,364,530.0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40,739,2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1,477,717.0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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