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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20:09 股吧网页版
惠通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惠通科技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惠通科技内部控制制度,与惠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惠通科技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惠通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惠通科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层面控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业务流程控制: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管理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对外担保的控制、重大投资的控制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市场风险、资产安全、投资风险、筹资风险、供应链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合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保持一贯性。

公司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程度是根据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判断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

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3.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4.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6.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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