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工
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汕头市超
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声检测”),实施地点不变,同意超声检测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超声检测增资 2,2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超声检测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91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4.944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47.1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81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38,436.32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5]210013712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超声检测在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且公司和超声检测 会同保荐机构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汕头市超声检测科技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8000058930001501 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
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 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一: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汕头市超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并与甲方一 并称为“甲方”)
乙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8000058930001501,截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工业无损检测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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