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0,145,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0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2 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144,249,9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68%;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的股东 1 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5,895,522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38%,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91 号)同意注册,公司
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249,446 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28,329,638 股,其中有
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3,553,1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7.21%;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54,776,4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79%。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3,577,474 股解除股
份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28,329,638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9,975,714 股,占总股本的 86.38%;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8,353,924 股,占总股本的 13.6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50,145,4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过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分别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汕头市国资委”)、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福基金”)、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4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41 号”)。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承诺情况如下:
(一)汕头市国资委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将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上述承诺予以调整。”
(二)汕头市国资委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在本单位所持汕头超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单位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单位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汕头超声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部分或全部本单位所持有的汕头超声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单位在汕头超声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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