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汕头 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研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超研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市超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汕和超声仪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 州市上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汕头市长成置业有限公司、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汕超科技有限公司、SIUI INTERNATIONAL,INC.、 广东智能化超声成像技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超研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人力资源、销售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生产与质量、货币资金、研究与开发、员工薪酬与福利、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组织结构、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货币资金。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了三位独立董事,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权限。
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这些规则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确保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到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与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合理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进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3)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试用、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其岗位工作;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
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2、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行业特点,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公司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公司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控制制度,有效防范与控制各项风险,对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①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