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生产与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 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原则上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第八条 总经理因故辞去总经理职务,原则上提前三个月向董事会递交辞职申请报告,经董事会同意并且做完离职审计及工作交接后方可离任。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董事会违反劳动雇佣合同解聘总经理,如果给总经理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与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八)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总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总经理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本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设置下列总经理工作机构:
(一)根据公司的规模,公司设置人力资源、财务、行政、信息流程等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符合公司战略需求的人力资源体系,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基础(选用育留),推动人才引进、人才发展及人才激励的专业能力提升,促进组织效能升级。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决算、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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