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15:46:49 股吧网页版
乔锋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在华东区域的生产供应能力,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乔锋”)购置工业用地并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2025 年 3 月 24 日,南京乔锋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签署
了《溧水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该项目使用工业性质土地约 122.80 亩(具体面积以相关部门测定为准),建设厂房、办公楼、研发中心,项目亩均投
资不低于 350 万元/亩,产值不低于 500 万元/亩,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亩。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2026 年 1 月 26 日,南京乔锋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溧水分局挂牌出让的地块编号为“NO.溧水 2025GY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2,874.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南京乔锋根据《NO.溧水 2025GY36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
让成交确认书》的相关要求,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受让人:乔锋智能设备(南京)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地块编号:NO.溧水 2025GY36,不动产单元代码:320117100045GB00036,坐落于永阳街道幸庄路以北、湖前路以东地块,宗地总面积 76,614.61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76,614.61 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人同意在 2026 年 6 月 6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贴落实到位,应达到现状土地条件现状交付。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45 年,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2,874.00 万元,每平方米人民币 375.12 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人民币 575.00 万元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6、本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人民币
1,437.00 万元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之前支付,第二期人民币 1,437.00 万元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之前支付。

四、本次签署出让合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华东区域的产品生产和交付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扩大在华东区域市场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华东市场奠定基础,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长远发展。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南京乔锋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