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乔锋智能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乔锋智能持有参股公司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众”)27.50%股权。基于乔锋智能与江苏三众双方战略规划、发展诉求和管理需要,乔锋智能拟与江苏三众签署《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乔锋智能持有的江苏三众27.50%股权进行定向减资(27.50%股权对应550.00万元出资额,含已实缴137.50万元出资额和尚未实缴412.50万元出资额)。本次减资完成后,江苏三众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减少至1,450.00万元,乔锋智能将不再持有江苏三众股权。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由于公司原董事、财务总监罗克锋先生(罗克锋先生于2025年4月23日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罗克锋先生离任未满十二个月)担任江苏三众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苏三众为乔锋智能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8日,乔锋智能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三众智能精密机械(江苏)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PF1C01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琴音大道 219 号
(五)法定代表人:刘田红
(六)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设立时间:2016 年 7 月 8日
(八)经营范围:精密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精密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本次减资前后江苏三众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本次减资前 本次减资后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550 27.50% - -
公司
汤伟 550 27.50% 550 37.93%
李锦 340 17.00% 340 23.45%
刘田红 260 13.00% 260 17.93%
廖振东 100 5.00% 100 6.90%
莫永 100 5.00% 100 6.90%
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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