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欧屹,于2025 年12月 24日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正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欧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2 月出生,南京理
工大学博士。曾任职于连云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督局、南京斯派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任张家港斯克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事;丽水丽澄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斯创众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斯克斯传动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5 年 12 月 24 日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状态 董事会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数
欧屹 现任 1 1 0 0 否 1
履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资料,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全体股东负责。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部审计负责人、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24 日履职后,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沟通。2025 年 12 月 30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会议形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开展审前沟通工作,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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