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人”或“本保荐人”)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张现、杜惠东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一、发行人概况......3
二、本次申请上市的证券发行情况......16
三、保荐人相关情况......21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22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23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4
七、关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25
八、本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30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31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富特科技
股票代码 301607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0 日
上市日期 2024 年 9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 李宁川
董事会秘书 李岩
注册资本 15,542.04 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公司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580258541J
公司联系电话 0571-85220370
公司传真 0571-89971698
公司网址 http://www.zjevt.com
所属行业 汽车制造业
生产:智能充电机、电池管理系统、电力电子产品。服务:电动汽
车充换电站机电系统、储能机电系统、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
公司经营范围 成果转让;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除
小轿车),通讯设备(除专控);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产品为车载充电机(OBC)、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同时包括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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