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4 19:04:21 股吧网页版
富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并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经营成果,同意对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 167,234,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5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921,395.09 元
(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66,893,92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4,128,730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后续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55,420,399 股增加至 167,234,807 股,注册资本也由 155,420,399 元增加至 167,234,807 元。

如调整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权益分派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67,234,807 股变更为 234,128,730 股,注册资本也由 167,234,807
元变更为 234,128,730 元。

基于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议案》

本着节约会议资源、提高议事效率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宁川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李宁川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