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名调整为 7 名,同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九名调整至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四名(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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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
会委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 成员会委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
持。 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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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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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 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 依次决定董事入选(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应当不少于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应当不少于大于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决权的 1/2)的表决权制度。 效表决权的 1/2)的表决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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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由职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 效。
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
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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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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