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 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职工 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75.3643 万股, 股 2,775.3643 万股,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深圳
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修订前 修订后
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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