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5:26:10 股吧网页版
富特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694.51万元 同比增长15.1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301607_0

  中证智能财讯富特科技(301607)8月26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74亿元,同比增长122.64%;归母净利润6694.51万元,同比增长15.15%;扣非净利润6376.21万元,同比增长32.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6.89万元,上年同期为-7330.44万元;报告期内,富特科技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7%。

  以8月25日收盘价计算,富特科技目前市盈率(TTM)约为54.4倍,市净率(LF)约5.26倍,市销率(TTM)约2.05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7%,同比下降3.02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上半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5.68%,较上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756.89万元,同比增加5573.54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192.12万元,同比增加2451.4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94亿元,上年同期为-4613.75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0.8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0.66个百分点;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08.1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6.94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5.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17个百分点;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1.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01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54.6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7.16个百分点;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884.9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65个百分点;长期应付款合计较上年末减少100%,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37个百分点;长期递延收益占公司总资产的1.73%,上年末为0。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6.58亿元,占净资产的61.57%,较上年末增加1.82亿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4256.44万元,计提比例为6.08%。

  2025年上半年,公司流动比率为1.33,速动比率为0.93。

  半年报显示,2025年上半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广发价值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杨羿、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创新成长资产管理产品、万金安、张煜、BARCLAYS BANK PLC、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一季度末的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郑美华、吴畅、杨泽荣、伍贤辉、多璨明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缪燕。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向东、谢亚文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广发价值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1.860.398017新进
财通资管先进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5.110.354607新进
杨羿47.310.304374新进
向东430.2766690.004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创新成长资产管理产品400.257348新进
万金安38.960.250662新进
张煜35.790.230279新进
谢亚文35.490.2283360.086
BARCLAYS BANK PLC35.120.22599新进
财通资管臻享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3.010.212419新进

  核校:杨宁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