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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8:25:50 股吧网页版
富特科技: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3


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印发的《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海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项目 字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回复中涉及对募集说明书修改、补充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加总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 ......3
问题 2 ......44
其他问题 ......95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5.61%、96.14%、93.99%
和 83.91%,2023 年发行人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收入超过总收入 50%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97.68 万元、223.04 万元、13,193.96 万元和25,964.28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6%、0.12%、6.84%和17.64%,占比增长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40,292.98万元、37,745.45 万元、79,690.59 万元和 115,606.2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41%、20.57%、41.21%和 39.2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期末账
面价值分别为 26,752.47 万元、32,243.46 万元、47,602.96 万元和 65,794.93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1.76%、24.87%、25.87%和 29.8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结构发生变化,最近一期末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占比大幅上涨。发行人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 11,326.86 万元、21,120.42 万元、20,008.29 万元和 12,091.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86%、11.51%、10.35%和 8.20%。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下游行业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客户集中度高、向单一客户销售占比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结合公司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长期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在主要客户体系中的地位等,说明公司是否构成对主要客户或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目标客户情况,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改善客户结构的措施。

(3)公司境外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境外客户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为新增客户、客户开拓情况、合作年限、是否为可持续收入。

(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惯例,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前五大客户余额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信用政策及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5)结合存货结构及库龄情况,说明存货结构和规模是否合理,结合存货订单覆盖率、是否属于通用商品或定制化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合理性、期后结转情况等,说明公司存货各类别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

(6)结合近两年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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