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公开数据显示,2025 年全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已达 1,649 万辆,同比增长 28.2%;海外市场同样表现亮眼,根据 EVTank 数据显示,欧洲市场同比增速为 30.5%。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提升,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外部基础。
依托过硬的技术实力,公司与国内外多家主流主机厂建立起深度合作关系。国内市场方面,公司作为蔚来、小米、零跑、小鹏等国内主机厂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为其配套多款畅销车型;国际市场方面,海外市场开拓初见成效,公司成功配套雷诺汽车多款主力车型,更实现海外销售占比的稳步提升,国内国际双市场协同发展的格局正加速成型。
公司第二生产基地已顺利投产,产能扩张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为车载业务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
综上所述,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景气、客户需求不断增加以及产能稳步释放,共同推动 202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2,461,501.21 元,同比增加 111.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1,902.44 元,同比增加 127.26%;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072,844,178.2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28,000,706.66 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全年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情况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9、《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十次会议 22 日 10、《关于分期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实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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