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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6 15:37:45 股吧网页版
富特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铭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骆铭民,1973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BA导师,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加各
次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主动向有关人员了解会议详细情况,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汇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召集和主持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
议,共同就公司 2024 年度年审工作计划、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评估和审查,以及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期建设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实施面积及内部投资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情况下发表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良好的日常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在年报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年审工作进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考察,会前与公司董事长、董秘等人员就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业务发展情况展开交流。公司安吉第二生产基地于 2025 年上半年投入运营,本人亲自到访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该生产基地的总体规划、投产进展与运营现状,并与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就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交流。此外,本人与公司财务部组织了一场业财融合交流会,分享了其他公司财经管理的核心理念、机制及流程,业财融合优秀案例介绍以及财务分析工具介绍等。日常工作过程中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动态相关资料,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 15 天。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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